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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201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经发布(详见附件),请各部门按照省科技厅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院科研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附件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苏科计〔2013〕36号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 2013年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围绕“十二五”科技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省青年基金规模,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着力培养高水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科技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强大引擎。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3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省杰出青年基金、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地方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承担单位配套不低于5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jsnsf.gov.cn)。
2、省青年基金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极投入创新活动、自由探索。着力培养青年科研人才,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队伍,以支持青年人才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省份中做出贡献。省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3、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
申报要求:在江苏境内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各类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项目研究方向按申报代码框架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
二、组织方式
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申报,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省)属高校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经所在地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报省。各县(市)、国家高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省辖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具体推荐申报数见附件1。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限额数见附件1。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增加3项,省辖市(含县市)企业申报省杰青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2、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但连续2年申请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3、面上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限额数见附件1。
各市、县和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所推荐各类项目中,医院项目不超过所报该类项目总数25%(部省属高校项目直接报省,不再计入总数)。
三、申报要求
1、责任与义务。项目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尤其是对申请人资格失察的,将减少该地区(单位)项目推荐数量。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2)。
申请人必须是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并提供申报人2013年1月份工资、公积金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等正式职工证明材料,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出具信用承诺。
2、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除申报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