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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林长制筑牢美丽江苏绿色生态基底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省林业局        阅读:2182

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实践和制度创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推动的一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改革举措。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森林等林业资源保护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标志着林长制改革在我省全面推开。

摸着石头过河,先行试点探索适合江苏的林长制推行之路

多年来,我国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森林草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功能脆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生态产品短缺依然是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全国各地以此为指导,开始了对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探索和实践。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推行林长制”;同年11月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

江苏是东部沿海经济大省,也是“一山二水七分田”的林业资源小省,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活立木总蓄积量分别居全国第27位、第24位、第26位。为使林长制能契合江苏现实,发挥这项制度最大的改革成效,让其成为今后江苏林业高质量发展最有力的“推进器”,我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采取“先试点试行、后扩大范围、再出台政策”的思路和方法,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积累经验。2020年初,我省结合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在沿江南京市、常州市金坛区、扬州市江都区、江阴市、张家港市、海门市、句容市、泰兴市等1市7县(市、区)率先开展林长制试点,制定印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召开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大会。2020年底,为使试点工作更具全面指导性,我省再增加5个试点县(市、区),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试点全覆盖。

积累试点经验,坚持目标导向科学完成林长制顶层设计

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单位按照省委深改委的总体部署,以“林”为主题精准发力,以“长”为核心履职尽责,以“制”为根本探索创新,形成了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彰显出强大的制度优势,释放出良好的治理效能。一是通过建立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解决了理念淡化问题,生态意识切实增强;二是通过建立一系列职责明确的制度机制,解决了职责虚化问题,工作责任压紧压实;三是通过各级林长的督促和成员单位的密切协同配合,解决了权能碎化问题,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四是通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更加精准务实的工作举措,解决了目标泛化问题,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试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我省推进林长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全省科学完成林长制顶层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林长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重点突出三个特点。

一是工作目标上体现“江苏特色”。对林长制的工作安排,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富有江苏特色的措施和要求。明确了“一增、二保、三防”(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总体目标。将美丽江苏、绿色富民等内容纳入林长制工作内容,并将科学造林、提高森林质量、建设长三角森林城市群等工作作为林长制主要任务进行统筹安排。

二是组织架构上体现“最高规格”。全面推行林长制,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级总林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林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同时,成立了江苏省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8个省级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述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

三是在高层推进上体现“具体务实”。为切实推动全省林长制工作的全面落地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级总林长每年主持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按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每年组织全面督查不少于1次。

抓牢发展机遇,筑牢绿色生态基底努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站在新起点上,我们明确提出了全省林业“十四五”目标。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如何通过改革体制机制破题解题,顺利实现“十四五”目标,实现林业建设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正如一把“金钥匙”,全面打开了江苏林业今后一段时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门。我们必须抓住难得的机遇,全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抓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任务落实,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林业现代化篇章。

一是在强化保障上突出高效能。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省级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建立省级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省级林长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五项制度,切实推进全省林长制的规范高效运行,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责任和任务清单,形成由林业部门唱“独角戏”到多部门联动“大合唱”的生动局面,彰显林长制强大的制度优势。同时,督促各级各地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并抓紧实施。

二是在生态功能上突出高质量。以增绿、提质、修复、创美为核心,全力推进新一轮林业建设发展。挖掘潜力“增绿”,推进以长江、沿海、京杭大运河、淮河为重点的“两横两纵”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加强铁路、公路等道路林带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快恢复丘陵、岗地和荒山的植被。重抓经营“提质”,坚持国土绿化与“三化”有机结合,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和配置模式,努力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和碳储量。因地制宜“修复”,大力实施废弃厂矿、污染土地、石质山地等区域造林复绿,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多措并举“创美”,以绿美村庄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义务植树基地建设等为抓手,深入推进绿美江苏建设行动,为高质量发展铺就最美底色。

三是在生态保护上突出高标准。借林长制强大合力,推动资源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严厉打击非法改变林地用途、乱砍滥伐林木等行为。坚持依法治林,不断完善林业法规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野生动植物生境和古树名木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推进防火队伍建设,完善火情初期快速反应机制。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

四是在能力建设上突出高水平。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的务实举措。我们要借各级林长之力,进一步加大国有林场和重点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结合各地森林资源特点,科学合理划分若干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林业生态保护由村到乡再到县的网格全覆盖,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加强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探索推进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推进“智慧林场”建设。推进集体林权规范流转交易,保障林农权益,增加林农资产性收益。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来源:《群众》2021年第20期

作者:沈建辉(作者系江苏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